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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海口“三无”海马酒案:700元索赔背后的司法底线与消费维权指南
2025-09-13人已围观
2025年海口“三无”海马酒案:700元索赔背后的司法底线与消费维权指南
2025年海口一起“三无”海马酒引发的索赔案,让食药领域维权的“刚性”具象成了消费者看得见的判决——花700元买了瓶未标任何法定信息的海马酒,起诉要求按货款十倍赔7000元,法院最终支持了这一诉求。这起“小标的”案件,恰恰戳中了食药安全司法裁判的核心逻辑。
法院审理查明的违法点直击要害:其一,商品属性“先天缺失”——涉案海马酒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、成分表、厂址等法定信息,是典型“三无产品”,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26条“食品标识应真实全面”的要求,及第34条“禁止生产经营无标识食品”的规定;其二,原料使用“踩碰红线”——海马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2021年新调整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将其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明确禁止非法交易。用其作食品原料,直接违反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30条“禁止出售、购买、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”的规定。更关键的是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3条,这类案件无需消费者证明实际损害,只需确认产品违法即可主张赔偿——举证责任的天平,明显向消费者倾斜。
为何能支持十倍赔偿?核心是三个“要件齐备”:基础是700元货款的价款基数;关键是产品存在“形式+实质”双重违法——既没标识,又用了禁售野生动物;重点是商家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,说明未尽基本查验义务,主观有过错。这三个条件叠加,刚好触发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的十倍惩罚性赔偿条款。
同类案件的判决,既有共性也有差异。比如内蒙古左中法院2024年审理的肉铺案,消费者买的清真熟板筋缺失9项法定标识,法院支持返还270元货款并赔付2700元;而武汉硚口法院2023年的“手工香肠案”,因是现场制售食品不适用预包装标准,驳回了十倍赔偿,但也强调“标签瑕疵”与“实质违法”的边界——前者是无关痛痒的小问题,后者是要担责的大问题。
对消费者而言,避开这类陷阱要记三个“硬核原则”:第一,认标识——无论线上线下买食品,务必核查生产许可证号(SC编码)、成分表、厂址,缺一项都需警惕;第二,躲“敏感原料”——尤其是声称“养生”“壮阳”的食品,要远离含珍稀动植物的成分。中医虽常用海马补肾,但野生海马是保护动物,用了就违法。此前有消费者买了“补肾药酒”含野生海马,正是以此主张赔偿并胜诉;第三,留证据——开箱全程录像,保存物流面单、支付凭证,像本案这些就是“胜诉关键”。遇问题先打12315投诉,无果再起诉,诉讼时可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64条申请证据保全,固定关键证据。
这起案件的示范效应已逐步显现:商家合规成本显著提升——海南某公司曾因虚假宣传普通食品疗效被罚2.7万元;监管链条向前延伸——2024年海南床上用品抽检不合格率达57.14%,重点整治标识不规范问题;司法标准愈发清晰——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确立“形式违法推定实质风险”的规则,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底气。
若想了解案件详情,可查阅判决书:(2025)琼0105民初XX号;想学会选预包装食品,参考市场监管总局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24)——里面的要求,正是这类案件给消费者的“避坑指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