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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2025鸿茅药酒事件全景复盘:2630次违法广告背后的健康与利益博弈
2025-09-17人已围观
2017-2025鸿茅药酒事件全景复盘:2630次违法广告背后的健康与利益博弈
晚上躺床上刷到鸿茅药酒的老广告,突然想起8年前那场搅动舆论场的公共事件——“每天两口祛百病”的洗脑话术,不仅让这款标着“国药准字Z15020795”的甲类非处方药卷入漩涡,更撕开了医药营销里监管漏洞与行业乱象的口子。
先得把它的“身份边界”说清楚:鸿茅药酒明明白白是药,说明书上写着67味药材、主治“祛风除湿”等功效。可企业偏要打“擦边球”,长期用保健品那套营销逻辑,刻意弱化“药”的本质。结果呢?超过60%的受访者把它当成保健食品,这不是混淆概念是什么?
翻查监管数据更震惊:这药在25个省级行政区累计有2630次违法广告记录!违规手法就仨套路:其一虚构成分含量,宣称雷公藤30g/瓶,实测仅0.6g,差了50倍;其二扩大适应症,连高血压、糖尿病都敢往适应症里塞,明明说明书没写;其三伪造消费评价,82%的“康复案例”都是编的。更讽刺的是,它居然拿到1192个合法广告批件,这说明当时的审查机制就是“走个过场”。
再算笔直观的账:单次违法广告能带来3000万元销售额,可典型处罚才“没收+罚款合计1431.6元”——违法成本仅占收益的0.0047%,差不多是“赚了一车货,罚了一杯奶茶钱”。这种畸形的投入产出比,直接催生企业“交罚款换曝光”的荒诞模式,反正违法比守法划算。
说到事件的导火索,得回到2017年12月:一篇阅读量仅2000+的科普文,提到鸿茅药酒部分成分毒性,引发两家经销商退货,企业就主张140万元损失,凉城警方据此启动跨省刑拘,把民事纠纷硬拔高成刑事案件。其实那篇文章引用的2014版《中国药典》毒性分级标准,是有专业文献支撑的,这事儿后来闹得沸沸扬扬,也让大家开始琢磨“民事与刑事的边界到底在哪”。
不过坏事也能推动改变,这起事件触发了三重监管升级:一是广告审查从“形式合规”转向“实质审查”,2018年后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机制,不再只看材料有没有盖章;二是违法处罚引入“销售额倍数”罚则,2020年修订的《广告法》第55条明确,违法广告可以按销售额的倍数罚款,赚得多罚得更狠;三是建立药企黑名单,累计23家搞“神药”营销的企业被纳入重点监控,相当于给行业套上“紧箍咒”。
说到底,鸿茅药酒事件就是商业利益与公共健康的正面碰撞——当卖“神药”的利润远高于守法成本,光讲道德说教没用,得靠“经济罚则+资格罚则+刑事追责”的三维惩戒体系,才能真正守住健康中国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