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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南宁苏某案:为救卧床叔父买珍稀动物泡酒获刑10年,亲属掩证同遭处罚

2025-10-17人已围观

2021南宁苏某案:为救卧床叔父买珍稀动物泡酒获刑10年,亲属掩证同遭处罚

49岁的苏某是南宁本地人,叔父早年因跳水摔伤腰椎,一辈子离不开轮椅。叔侄俩感情极深,苏某常年帮着打理家族产业,看着叔父被病痛折磨得坐立难安,他急得四处寻医问药,却没想到这份急切会把人推进法律陷阱。

2019年2月,苏某听人说“珍贵动物泡酒能治腰伤”,竟通过境外渠道买来3具乌猿干尸、虎骨、熊胆,还有一堆穿山甲鳞片——这些东西加起来涉案金额超过20万。他盘算着把动物制品泡成药酒,一部分给叔父每天饮用,另一部分穿山甲鳞片磨成粉冲服,“补补身子”。

可这份“救叔心切”的偏方,早就触碰了法律红线。南宁青秀区法院审理认定:苏某构成“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”。他购买的乌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单只制品市场估值就超6万,涉案总金额达到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标准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而妻子何某、姐夫邓某因帮忙转移罪证,犯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”,各获刑3年(缓刑3年)。

其实,民间传了几十年的“动物泡酒养生治病”,根本没科学支撑。广西中医药大学张教授强调,中医用药讲究“辨证论治”和“安全性”——虎骨这类制品从未被现代医学验证过治疗效果,反而可能携带寄生虫或重金属,加重病情。更现实的是,自制药酒的安全隐患早已显现:2017-2018年广西就记录37起自制药酒中毒事件,轻则呕吐腹泻,重则肝肾功能损伤。更要命的是生态代价:每公斤象牙背后至少2头大象被猎杀,穿山甲鳞片需捕杀4-5只穿山甲才能凑够,苏某买的每一样东西,都沾着野生动物的血。

从司法实践看,这类犯罪的代价远超想象。同类案件中,涉案金额超20万的,基准刑基本从10年开始;涉及跨国交易的,刑期还要增加30%——就像2019年象牙走私案主犯,就因跨境交易加重了处罚。而帮忙掩证的人,虽一般判3年以下,但缓刑适用率仅约68%,不是所有人都能躲过牢狱之灾。

类似教训早有先例:2019年韶关刘纯军买2只白鹇死体,法院照样判1年——法律明确“动物死体等同活体”,不管买的是死的还是活的,只要是国家保护动物,都构成犯罪。2020年指导意见更严:只要为食用或药用购买保护动物制品,直接算犯罪,就是要从源头堵死“以药为名、违法为实”的行为。

最后,卫生部门反复提醒:别信民间偏方!生病得去正规医院,找医生开对症药,比什么“神酒”都靠谱。用珍贵动物制品,不仅救不了爱的人,还会把自己送进牢房——这代价,真的太大了。

(本案判决文书编号:桂0103刑初字第2021-XX号,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具体法律适用条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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