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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2025鸿茅药酒事件全景复盘:从医生跨省刑拘到产业监管震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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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2025鸿茅药酒事件全景复盘:从医生跨省刑拘到产业监管震荡

2018年1月,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麻醉科医生谭秦东的一篇网文,像一根细针戳破了鸿茅药酒的“神酒”泡沫——他以医学专业视角指出,这款被宣传为“包治百病”的药酒,含附子、半夏等毒性药材,还叠加酒精、槟榔等I级致癌物,对高血压、糖尿病老人存在健康风险。谁也没想到,这篇阅读量仅数千字的文章,会让他遭遇跨省刑拘,更引发全国对法律边界、药品安全与监管漏洞的追问。

一、法律争议:跨省执法的程序边界在哪里?

事件的核心法律矛盾,在于异地执法的合理性。凉城县公安局以“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”对谭秦东立案,依据是企业报案称文章造成142.54万元直接损失(主要来自两家经销商退货)。但律师质疑:退货是否真的由文章引发?企业未提供“文章与损失”的直接证据链——比如,退货发生在文章发布前还是后?消费者是否真的因文章内容选择退货?这些问题,成了舆论对“公权力是否被企业裹挟”的核心质疑。

北大法学院车浩教授进一步指出,损害商誉罪的本质是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”,而谭秦东的批评基于2004-2017年137例不良反应报告、67味组方的毒性分析,是理性专业判断,不应被归为“价值贬损”。更关键的是,跨省羁押3个月,是否违反了“比例原则”?这种“小题大做”的强制措施,一度让公众对“民事纠纷刑事化”产生警惕。

二、医学层面:药酒不是酒,是药就有风险

很多人混淆了“药酒”与“保健酒”的边界——国家药监局2018年明确,鸿茅药酒是国药准字Z15020795的甲类非处方药(2020年3月前有效),不是普通饮品。它的67味组方里,附子(含乌头碱)与半夏的配伍,直接违反中医“十八反”原则;酒精、槟榔作为I级致癌物,本身就会增加癌症风险;再加上何首乌、苦杏仁等有毒成分,对肝肾功能本就弱的老人来说,无异于“叠加伤害”。

从不良反应数据看,2004-2017年全国监测到137例鸿茅药酒不良反应,头晕占32%、皮疹28%、消化道反应25%——这些数据早就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里,却没挡住“每天两口,把病喝走”的虚假宣传。谭秦东的担忧不是空穴来风:很多子女为尽孝买鸿茅药酒,却不知道高血压老人喝了会加重血管负担,糖尿病患者喝了会影响血糖控制——这不是养生,是把父母的健康交给“神酒”赌运气。

三、广告违规:2630次通报背后的监管失效

鸿茅药酒的“神”,靠的是十年如一日的虚假广告。健康时报统计,2008-2017年,它的广告在25个省份被通报违法2630次,被18个省份暂停销售76次——相当于每两个月就有3次违法记录。典型违法形态包括:

功效夸大:宣称“包治风寒湿痹、筋骨疼痛、脾胃虚寒”,甚至暗示“治百病”;

违规代言:用陈宝国等明星营造“帝王贡酒”的高端感,误导消费者;

篡改审批:擅自增加未获批的“抗衰老”“提高免疫力”适应症。

更讽刺的是,内蒙古食药监为企业核发了1034个广告批文,与其他省份的严格监管形成鲜明对比——这种“地方保护”,让鸿茅药酒的虚假宣传一路绿灯。CTR媒介智讯数据显示,2016年它的电视广告投入达150.8亿元,居药品类首位,靠广告轰炸堆出了“国民神酒”的假象。

四、事件余波:产业震荡与制度补漏

这场风波给鸿茅药酒带来了致命打击:事件曝光后,季度销售额骤降62%,中华老字号声誉评分从85分(百分制)跌至48.7分;但对行业来说,它是“刮骨疗毒”的开始——

市场层面:推动2018-2020年保健品广告违法率下降37%,很多企业不敢再夸大宣传;

制度层面:2022年修订立案标准,删除“利用网络传播即属情节严重”的条款;建立跨省广告监测信息共享平台,堵住“异地违法难监管”的漏洞;新增“累计三次违法吊销批文”的规定,倒逼企业收敛。

谭秦东的命运,成了这场事件的注脚:他取保候审后突发精神疾病,后来确诊慢性肾衰竭,不得不离开医生岗位,靠写散文、弹吉他度日。但他的质疑,让更多人明白:对“神药”的监督,不是“找茬”,是对自己和家人健康的负责。鸿茅药酒的故事还没结束,但它留下的教训,早已刻进了中国药品监管的改进里——毕竟,比“神酒”更可怕的,是监管的“装睡”和虚假宣传的“狂欢”。

(数据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中国裁判文书网、CTR媒介智讯、健康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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